今年以来,延边林区中级法院紧紧围绕省法院决策部署要求,抓紧抓实推进“三大工程”,聚焦执法办案长期以来的劣势弱项,以审判质量管理为切入点和着力点,深挖制约因素,找准问题成因,定向明确对策,在常态化评查方式基础上,创新出台《案案评工作规则(试行)》,探索建立审判质量监督管理新机制,助力审判质效、司法能力、司法公信力“三提升”。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台背景
长期以来,因审判团队配置不均、人员老化、专业化不足、审级功能作用发挥不力等历史问题,致使延边林区两级法院审判工作基础薄弱、短板明显,尤其是审判质量指标一直位居全省法院下游,一审案件服判息诉率和生效案件服判息诉率两项指标严重落后,2021年度一审案件服判息诉率为90.08%,仅超年度目标值0.08个百分点,位居全省12个地(辖)区第9名;生效案件服判息诉率为95.12%,未达标,距离年度目标值仍差2.38个百分点,位居全省12个地(辖)区第11名。为破解制约审判质效提升的现实问题,经过对2021年度两级法院一审上诉案件、生效案件等审判数据情况研判分析,发现两级法院普遍存在案件质量监管松散、释法说理工作不到位、审判人员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不高等问题。中院坚持问题导向,为进一步加强案件质量监管工作,完善审判权力制约监督机制,有效规范法官自由裁判权,统一裁判尺度,推动两级法院审判质效稳固提升,制定出台《案案评工作规则(试行)》。
二、运行机制
(一)适用范围。案案评适用于中院受理二审程序(含再审适用二审程序)中的原一审刑事、民事、行政、国家赔偿等诉讼案件,在案件办理过程中随案同步开展案件质量、庭审质量、裁判文书评析,逐案找优点、指不足、提瑕疵。
(二)评查组织。案案评由中院机关各审判团队根据业务分工具体负责实施。审判组织即评查组织,适用于独任制审理的案件,案案评由承办法官负责;适用于合议制审理的案件,案案评由合议庭负责。
(三)双向沟通。引入原审法官异议和意见反馈机制,创设下级法院对上级法院审判权的逆向监督权。对二审拟改判、发回重审的案件以及二审虽维持原审裁判结果但仍存在一定不足的案件,应于判前将案案评情况与一审法院双向沟通、交换意见,对于原审法院的异议做好记录并及时反馈。
(四)内部讲评。每季度组织一次两级法院案案评点评通报会,由中院各审判团队对各自审判业务条线案案评发现的典型性、代表性、示范性成果及普遍性、规律性、潜在性问题进行点评通报,总结推广经验做法,避免同类问题重复出现。必要时编发会议纪要,加强裁判指引,统一法律适用。
(五)存档入册。案案评人员自案件结案之日起七日内须填写完成《案案评信息登记表》,随案入卷、移送归档,并报送审判管理部门备案、抄送原审法院。
三、功能作用
虽然审判质量管理具有复杂性、滞后性等因素,短期内大幅提高审判质量指标仍存在一定的难度,但通过案案评工作机制必将进一步精准把脉、靶向发力,有利于推进审判质效实现新提升,助推两级法院审判质效实现全面高质量发展。
一是以评促改助力审判质量提升。案案评逐案评查找问题、分析原因,转变传统判后监管模式,推动案件实时监管,全面审查加大案件质量监管力度,形成规范案件庭审、防止文书瑕疵、提升审判质量的多层次监管体系。
二是以评互动助力审判质量提升。案案评以双向沟通运行机制,持续强化对下监管、对上逆向监管,同时以内部讲评促进双向互动交流,总结经验、汲取教训,强化裁判文书释法明理,促进裁判尺度适用统一,提升服判息诉效果。
三是以评代训助力审判质量提升。案案评营造了相互比学、相互借鉴、相互促进的浓厚氛围,通过以案点评,评讲结合,对法律适用、庭审驾驭、裁判文书制作、释法明理等方面的能力素养进行系统性、全方位培训,潜移默化地形成了“会办案、办好案”的内生动力。
四是以评压责助力审判质量提升。案案评进一步压实了审判主体责任,不断增强法官办案的责任意识和质效意识,同时,案案评已纳入法官审判绩效考核范围及季度办案能手评选范围,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2-12-22 11:1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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