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珲春林区基层法院不断深化执行联动,在一起执行案件中,在珲春市交警大队的协助下,执行法官顺利扣押被执行人车辆,执行工作取得新进展。
当天下午5点,执行局收到珲春市交警大队的信息,告知我院已查封的车辆在珲春市春化镇出现,执行局立即组织干警前往春化。到达春化,确定该车是被查封车辆后,第一时间对该车辆进行扣押。由于此时驾驶该车的驾驶人员并非被执行人,我院执行法官向该驾驶员解释了扣押的缘由,对驾驶员的疑惑进行了详实的解答。同时,我院司法警察也对车辆进行了细致的检查,检查后归还了驾驶员的私人物品,并对该车进行扣押。此次执法全程有执法记录仪记录,对双方进行全面记录,保证了执法公开、透明。
此次行动能快速取得成功,恰好是我院深化执行联动的体现。近期,我院向银行、交警大队等部门提供了一批拒绝执行的被执行人名单及相关财产信息。而此次能快速发现被查封车辆,正是我院向交警大队提供的车辆信息起到了关键作用。交警队发现该车后第一时间与我院取得联系,为我们节省了大量的搜查时间及人力。对于执行人员来说,有时不仅要与被执行人斗智斗勇,还要与时间赛跑,而办案时间的节省会大大提高办案质效。正如最高法所指导的“以执行信息化为依托,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加大执行力度并不是执行部门单方面的埋头苦干,更应该密切协同配合,形成强大合力,法院当好主角,相关部门和社会力量共同参与,才能进一步提升执行申请人的满意度。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19-11-21 10:18:39
访问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