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局局长:袁志伟(党组成员、局长、员额法官)

执行一处:迟平晶(员额法官)、安青龙(法官助理)、秦士行(书记员)

执行二处:孙源海(副处长)、朱南弼(员额法官)、梁熙健(书记员)

执行局委托评估机构:阿里大数据平台、京东大数据平台及中院司法辅助办公室确定的评估机构。

执行局依托拍卖机构:阿里拍卖-司法拍卖平台

执行一处职责范围:

(一)负责下列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1.本院一审的民商、行政及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民事制裁决定书;

 2.属本院管辖的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书和调解书;

 3.属本院管辖的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关于追偿债款,物品的债权文书;

(二)负责办理委托案件及受托案件的执行工作;

(三)对符合委托外地法院执行的案件向上级法院请批、移交的工作;

(四)负责办理提及执行等案件

(五)院、局领导交办的有关案件。

(六)负责对本院执行案件的信访接待;

执行二处职责范围:

 (一)负责对基层法院执行工作业务指导和专项执行活动进行部署、检查、监督和总结;

 (二)负责执行异议案件、中止、终结案件的审查;

 (三)负责执行监督案件的审查工作;

 (四)负责本院执行工作司法统计;

 (五)负责赴外地执行案件的请批工作;

 (六)负责本院执行人员业务培训;

(七)负责本院执行工作的对外联系、沟通;

  (八)负责调研、法制宣传、典型经验总结和文字综合;

  (九)负责对外拍卖物品的登记、联系工作;

  (十)院、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